九江市体育局体育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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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国家及江西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相关工作部署,九江市体育局建立完善体育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社会群众及早发现、及时举报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格局。现结合我市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总要求,聚焦体育场馆运营、体育赛事活动、高危体育项目经营、体育健身经营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搭建渠道畅通、流程规范、闭环处置、保密到位的安全生产举报工作体系,调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监督积极性,推动体育行业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筑牢全市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屏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6 年底前,全面建成完善九江市体育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渠道体系。实现举报途径多元畅通,受理处置流程闭环规范,信息管理、保密保护制度健全,宣传引导广泛覆盖,举报激励机制有效运行,社会监督网络基本成型,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线索规范处置、隐患及时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体育系统监管范围内各类体育场馆、体育赛事活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体育培训机构、体育健身经营场所等生产经营主体,受理上述范围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群众举报。

二、重点举报受理内容

群众可举报全市体育行业领域以下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1.体育场馆、健身场所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超负荷举办大型赛事活动等消防、人员聚集安全隐患;

2.高危体育项目(游泳、攀岩、滑雪等)经营单位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3.体育赛事、群众性体育活动未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应急保障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4.体育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带病运行,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6.其他体育领域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信息举报渠道

统筹搭建“信函+电话+来访”多元举报途径,多渠道接收群众线索。

1.信函举报。公布信函举报接受点,邮寄材料地址为九江市体育中心兴城大道198号(市体育局办公室收),及时接受处理群众关于体育领域安全生产方面文字、图片、视频形式的举报材料,并建立登记台账,以便备查。

2.电话举报。公开体育领域安全生产举报专线,包括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接收转交的问题线索)和局办公室电话(07928582214),并把电话号码在网上公开,包括在体育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工作日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记录举报线索。

3.来访举报。积极与市信访部门做好对接,及时有效化解群众到市政府及体育等相关部门关于体育领域安全生产的上访实名举报,倾听群众现场来访反映体育安全生产隐患线索,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对外公开全部举报渠道,属地体育部门可以在体育场馆、高危体育经营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举报方式,方便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知晓使用。市本级体育部门将此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方案放在体育局门户网站查阅,方便社会广大市民群众知晓。

四、规范举报处置闭环工作流程

建立受理登记-分流流转-核查处置-结果反馈-资料归档全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每一条举报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1.受理登记。接到举报线索后,第一时间登记,完整记录举报人信息、联系方式、举报对象、问题事实、佐证材料,区分有效线索、无效线索,做好甄别分类。对不属于体育部门职责的线索,做好说明引导,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

2.登记流转。建立举报线索台账,实行编号管理。根据线索反映问题属地、行业类别,及时分流至对应业务科室、各县(市、区)体育部门开展核查。

3.核查处置。承办单位接到线索后,按规定时限开展现场核查取证。属实的,依法督促经营单位限期整改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不属实的,做好核查情况记录。重大隐患线索实行挂牌督办。

4.结果反馈。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将核查处置情况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

5.资料归档。完整保存举报登记记录、核查材料、处置文书、反馈记录,建立完整档案。

五、信息管理与保密工作要求

1.严格举报信息管理,建立举报线索台账,专人管理,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举报人个人信息。

2.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禁将举报材料、举报人信息直接转交被举报单位或者被举报人;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发现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规严肃追责。

3.区分实名举报与匿名举报,匿名举报只做线索核查,无法联系反馈的做好内部存档。

六、宣传引导与社会发动

1.面向经营主体宣传。对体育场馆、高危体育经营单位、体育培训机构开展宣贯,督促经营场所张贴举报渠道公告,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隐患举报相关规定,鼓励内部从业人员主动上报身边安全隐患。

2.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利用体育局门户网站等媒体、赛事活动现场等载体,宣传安全生产举报政策、举报渠道、受理范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主动举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参与体育安全监督的氛围。

七、时间节点与工作步骤

1.启动推进阶段(2026年89月)。完成举报渠道梳理整合,落实信函、电话、来访渠道,建立内部处置流程、台账制度、保密制度,完成渠道对外公示,积极开展宣传。

2.巩固完善阶段(2026年1012月)。对照目标任务补齐短板,完善激励机制,优化闭环处置流程,强化宣传普及,健全全市体育行业领域社会监督网络。

3.常态长效阶段(2027年—长久)。将体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渠道运行纳入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优化渠道,常态化开展宣传,持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八、工作保障

1.压实工作责任。局各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市、区)体育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体育行业领域举报线索核查处置责任,将举报渠道建设运行纳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内容。

2.强化督导检查。对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举报渠道运行、线索处置闭环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处置不及时、流程不规范、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督促整改。

3.强化结果运用。把体育行业领域举报线索核查发现的共性隐患梳理汇总,作为体育行业安全风险研判、专项整治的重要参考,以群众监督推动全市体育行业安全治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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