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体育局接受捐款物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11 09:19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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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11-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51471
- 责任部门:
为规范接受社会捐款、捐物工作,特制订九江市体育局接受捐款物管理暂行规定。
一、捐赠原则
本着自愿、无偿、高效利用的原则
二、捐赠范围
各种类型的体育健身器材、训练器械、比赛运动服装以及用于发展体育事业的资金和物品等。
三、捐赠要求
捐赠的体育健身器材、设施以及相关物品等,一定都要达到国家质检标准和要求。
四、使用范围
对于捐赠物资物品等,市体育局将统一造册登记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出入库程序化,并面向社会公示。捐赠物资累积到一定程度,在征集社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使用。
五、奖励办法
1、市体育局为捐赠人颁发证书。
2、对于大宗物资捐赠者,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和报道。
六、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