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九江市推进体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
发布时间:2024-11-08 17:3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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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1-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552
- 责任部门: 市体育局
1.问:《九江市推进体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努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指示要求,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新质生产力培育,为打造“三个区域中心”、 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坚实产业支撑,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九江市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九府办发〔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体育服务业发展工作实际,市体育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九江市推进体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对扶持资金的申报范围、审批流程、拨付方式、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
2.问:政策主要实施的奖补范围有哪些?
答:1.对在九江举办电竞顶级国际赛事、全国或次级国际职业赛事、次级全国职业赛事、其他各类国际或全国赛事、其他各类型区域性赛事(政府未出资)的机构、单位、社会团体,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贴。
2.成功引进或举(承)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级体育单项带上的机构(单位或社会团体),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成功引进或举(承)办全国锦标赛或全运会、大运会、青运会、农民体育大会单项比赛的机构(单位或社会团体),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举(承)办省运会单项比赛或省级体育单项锦标赛及其他省级体育比赛的机构(单位或社会团体)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以上不含政府出资举(承)办的赛事活动。
3.问:对于申报对象有何要求?
答: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机构、单位、社会团体。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奖补范围规定的机构、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失信行为信息的企业除外),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有效期内组织实施。
4.问:我想享受政策,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符合奖补范围的机构、单位、社会团体在赛事完成的次年 3 月 31日前填报附件1或附件2申报表交市体育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市体育局联合市财政局按规定向相关机构、单位和社会团体拨付资金。
5.问:政策实施期多久,一直有效吗?
答:本细则实施期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每两年滚动修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