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江市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5 17: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体发字〔2026〕16号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不属于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5-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490
- 责任部门: 市体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湖口县、德安县文广旅体局,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社会发展局,瑞昌市体育局,庐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庐山西海旅游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九江市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九江市足球振兴发展工作专班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九江市体育局
2026年5月25日
九江市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足球振兴发展的部署,落实全国足球工作会议、全国足球青训中心体系建设推进会和全省足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以及九江市被确定为江西省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相关要求,推动建设市、县两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完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江西省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九江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统筹、上下联动、多元参与、协同攻关”的原则,市、县各级政府承担起我市足球青训工作主责,建设一批抓在政府手里的青训中心。推动建设市、县两级青训中心,形成结构合理、衔接有序、层次分明、长期稳定的足球后备人才培养通道。
(一)市级青训中心由市体育局牵头建设。市体校具体实施,市足球协会协助运行。主要任务是承上启下、人才筛选,完善本市青训布局,选拔优秀苗子向省级青训中心输送,承担本市全年龄段青训人才培养工作,组建市级青训精英队伍,组织市级联赛(校园和社会青训机构),管理区县级选材网点。
(二)县级青训中心由县级体育行政部门牵头建设。主要任务是推广普及和人才初选,在课后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开展集训,向市级青训中心输送人才。可依托县新型体校、足球特色学校、重点小学或“满天星”训练营共建。
二、主要安排
按省体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作为江西省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要求,以“十五五”时期为重点,统筹谋划中长期发展,分期分批推动市、县两级青训中心建设。
(一)2026年底前,市级青训中心建成并运行。
(二)2027年底前,瑞昌市、柴桑区、濂溪区、永修县、修水县作为市级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完成县级青训中心建设。
(三)2028年底前,全市各县(市、区)均建成县级青训中心。
(四)2030年底前,全市青少年足球青训体系基本建立,管理体制机制顺畅、训练竞赛体系完备、发展基础坚实、足球文化氛围浓厚,青训球员数量、质量显著提升,为各年龄段省队形成有效人才输送。
三、重点任务
市级青训中心建设要参考中国足球协会《省级足球青训中心建设指南》有关要求,结合九江实际,依托市体校、市体育中心等存量设施改造升级,完善场地、场馆等配套设施。县级青训中心要围绕自身定位,因地制宜,加强训练设施、工作团队、队伍管理、赛事体系等各方面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训练设施
1.场地训练设施。市级青训中心严格按照省级青训试点地区的建设要求,建设至少2片11人制训练场地,其中1片天然草训练场地,至少1块配备专业照明、看台及更衣室的比赛场地,看台可容纳2000人以上观众。县级青训中心按照“1片11人制+2片7人制”标准新建或改建训练场地。需配备相应的训练器材、力量训练设备等辅助设施。训练场地设置急救室并配备AED设备及持证急救人员。
2.生活办公设施。市级青训中心需配备满足相应需求的餐厅,由具备专业资质的餐饮公司提供服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保障。需配套教室、宿舍及休闲空间,保障球员学习与生活。配备办公室、会议室及办公设备,满足管理团队办公需求。县级青训中心结合实际配套相应设施。
3.教学科研设施。市、县级青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运动科学实验室,配备运动生理生化检测、竞技能力测评、技术动作分析、智慧化训练、心理健康咨询等设备,提高青训中心智慧化运营水平。有条件的可打造智能教学中心,设置战术分析室,建立智能选材系统、教练员决策支持系统。
(二)工作团队。技术团队建设是青训中心建设的关键环节,需建立以高水平青训总监为核心的专职工作团队,配套管理、医疗和综合保障。
1.技术团队。青训总监负责统筹青训中心技术相关工作,制定球员培养方案,完善“选材-跟踪-培养”流程,研究优化竞赛体系,开展专业人才培训等。市青训中心配备1名青训总监,需具备亚足联(或其他洲际足联)A级及以上证书,职业足球运动员经历,5年以上青训教练员工作经验,具备培养输送球员至国字号队伍的成功经验;市级青训试点县(市、区)青训中心的青训总监需具备亚足联(或其他洲际足联)B级及以上证书,3年以上青训教练员工作经验,具备培养输送球员至省队或获得省级以上赛事前3名的成功经验,其他县(市、区)青训中心的青训总监需具备C级及以上证书,3年以上青训教练员工作经验,具备培养输送球员至市精英梯队或市级赛事前3名的成功经验。
市级青训中心配备至少6名专职教练员,其中1名具备亚足联或其他洲际足联A级及以上,2名具备亚足联或其他洲际足联B级及以上,2名专职守门员教练(含1名守门员C 级及以上),1名专职体能教练(体能L1级及以上)。市级试点县(市、区)青训中心配备至少4名专职教练员,其中1名具备亚足联或其他洲际足联B级及以上。其他县(市、区)青训中心配备至少2名专职教练员其中1名具备亚足联或其他洲际足联C级及以上。
U10至U12三个年龄段至少配1名专职教练员,U13至U15三个年龄段至少配2名专职教练员,U16至U18三个年龄段至少配3名专职教练员。配备至少1名专职技术分析,负责球员训练和比赛数据收集、分析整理,生成球员表现评估。
2.管理团队。因地制宜,组建管理团队,负责青训中心综合管理、人力资源、活动执行相关工作,配合技术团队开展业务。市级青训中心在省级青训中心的指导下,同步指导县级青训中心建设。
3.医疗团队。遵循“预防为主、精准干预、全程管理”原则,负责训赛医疗、运动康复、生活医疗、医疗保险等工作。市级青训中心配备持证医师至少1名,康复理疗师至少1名;县(市、区)青训中心配备至少1名康复理疗师。医疗团队可与医院合作,开展球员伤病预防和术后康复等科研实践。
4.后勤团队。专职后勤保障团队,或委托专业第三方负责场地维护、食宿管理等服务,配备相应管理和工作人员。
5.加强专业培训。举办市级专项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指导授课,重点覆盖教练员、裁判员等核心岗位,并深化运动表现分析、运动营养指导、运动心理干预等领域专业能力培训,将县级青训中心教练员培训纳入市级年度培训计划;择优选派优秀教练员、管理人员及医疗后勤骨干等,赴省、国家和大区青训中心、足球强省(地区)跟班学习。
(三)竞赛体系。市级层面举办市青少年U系列足球锦标赛、年度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县级层面组织县域校园足球联赛及校级、班级联赛。搭建基础赛事平台,组织精英梯队、青训体系足球贯通培养班队积极参加市域、省域和区域交流赛,形成“年度有决赛、季度有联赛、月度有交流赛”的全域赛事格局。鼓励市体校、全市各足球特色学校积极参加省级、国家级各类足球赛事。坚持“以球员发展为核心”, 落实“训赛结合,以赛检训”机制,通过赛事跟踪球员成长、完善选材体系。强化教育和锻炼功能,弱化锦标主义,注重长期发展,提升赛事专业性和观赏性。
(四)精英梯队。通过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各级联赛、“满天星”训练营、分阶段集训等形式发掘潜力运动员,建立“县(市、区)推荐+集中选拔”的市、县人才选材联动机制。
1.组建各年龄段队伍。市、县青训中心要扎实推进U10—U18各年龄段精英球员的选拔与培养,加强日常训赛管理,科学组建精英梯队。市级青训中心重点组建 U12-U15年龄段常驻集训队,动态评估、跟踪培养,积极为省级青训队伍输送优秀运动员。精英梯队选材以市体校和“631”布局学校为主体,重点突出足球特色学校、足球项目校队和县级梯队,主要在小学四年级以上各学段中选拔精英队员,同时扩大到市外范围吸收青少年足球优秀苗子队员。县级青训中心重点聚焦U10-U11基础年龄段,重在培养青少年足球兴趣与基础技能,依托足球特色学校、新型体校等组建县级青训队伍。试点县(市、区)青训中心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集训;其他县(市、区)每周开展1-2次集训。
2.制定科学训练标准。以中国足协青训大纲为指导,结合省级青训中心精英球员培养方案,制定符合市、县实际的精英球员培养方案,编制分年龄段训练大纲,明确 U10—U12(基础技能)、 U13—U15(战术配合)、U16—U18(竞技提升)各阶段技能、战术和体能具体要求。
3.加强注册管理。参加省、市级青训中心各类活动的球员,其在中国足协、地方足协和各类青训机构的注册关系不做变更,相关要求参照中国足协球员身份及转会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参照中国足协精英训练营球员行为规范,制定市、县两级青训中心球员管理规定,帮助球员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并树牢纪律意识。
4.建立球员数据库。参照中国足协青少年球员选材工作要点及省级青训中心球员选材工作规范,制定市、县两级选材工作方案,建立U10 至 U18 精英球员数据库,完善精英球员个人档案,开展持续跟踪,动态调整入库名单。其中,U10至 U11球员,每年龄段男、女储备各不少于80人;U12至 U15球员,每年龄段男、女储备各不少于50人;U16至U18球员,每年龄段男、女储备各不少于25人。
5.支持俱乐部梯队建设。鼓励社会俱乐部、职业俱乐部青训梯队建设,对引进省内外优秀运动员的俱乐部,给予训练补贴、赛事参赛名额倾斜等政策支持,激发社会力量参与青训的积极性。
(五)思想文化教育。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竞技体育“五个建队”要求,融入国内外足球项目育人理念,全面加强各级青训中心思想政治工作。
1.运动员思想文化教育。强化球员价值观培养,开展经常性赛风赛纪、队规队纪和作风养成教育,开展入队仪式、赛前动员等仪式教育活动,培育职业精神,传承中华体育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守住文化课底线,未完成义务教育课程的球员暂停训练与参赛资格,确保文化课学习与学籍相同步。建立球员心理成长档案,每季度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在集训、赛事期间实施心理应激管理,协助球员制定职业生涯规划。
2.教练员思政与职业素养建设。完善师德红线管理制度,明确教练员执教禁业行为,对违规行为严格处罚;通过理论学习、实践场景测试、师德师风培训等方式,提升教练员育人能力。
3.推行“双领队”制度。运动队配备2名领队:1名由退役运动员担任,主抓球员生活作风、纪律管理;1名由高级教师担任,监管球员学业素养,确保球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全市各级青训体系建设作为市足球振兴发展工作专班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主导,体育部门主抓,教育、财政等部门支持配合,足球协会协同落实的青训体系。充分用好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各方面资源,加强对青训中心建设的规划指导、场地建设、资源整合和服务监管,不断完善高质量“学、训、赛”保障体系。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完善配套政策。构建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升学体系,允许市、县青训中心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招收足球特长生,在“小升初”“初升高”阶段成建制流动。积极推动和落实中职体校和高校“3+4”人才贯通培养模式,在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基础上实现整建制升学。加强校园足球特色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等与青训中心体系建设的衔接。完善全市足球统一赛历,支持县级青训中心赛事融入全市足球赛事体系。完善足球高层次人才引进保障机制。
(三)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对青训试点示范建设、青训赛事活动等的宣传,积极开展青训政策的宣贯。加强对球迷协会、球迷团体的引导,组建由本地足球名人、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等组成的宣传团队,全流程报道青训成果和故事,营造关注、支持、参与、监督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