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体发字〔2024〕42号关于印发《九江市推进体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8 17:5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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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1-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430
- 责任部门: 市体育局
关联导读:一图读懂《九江市推进体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财政局:
现将《九江市推进体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九江市体育局 九江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8日
九江市推进体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九府办发〔2024〕6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的申报流程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结合我市体育服务业发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机构、单位、社会团体。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奖补范围规定的机构、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失信行为信息的企业除外),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有效期内组织实施。
二、奖补范围和标准
1.对在我市举办电竞顶级国际赛事、全国或次级国际职业赛事、次级全国职业赛事、其他各类国际或全国赛事、其他各类型区域性赛事(政府未出资)的机构、单位、社会团体,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贴。
2.成功引进或举(承)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级体育单项带上的机构(单位或社会团体),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成功引进或举(承)办全国锦标赛或全运会、大运会、青运会、农民体育大会单项比赛的机构(单位或社会团体),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举(承)办省运会单项比赛或省级体育单项锦标赛及其他省级体育比赛的机构(单位或社会团体)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以上不含政府出资举(承)办的赛事活动。
三、申报材料
1.《九江市举办电竞赛事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
2.《九江市引进或举(承)办重大体育活动奖励申报表》
(见附件2)
四、申报拨付流程
符合奖补范围的机构、单位、社会团体于赛事完成的次年 3 月 31日前填报附件1或附件2申报表交市体育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市体育局联合市财政局按规定向相关机构、单位和社会团体拨付资金。
五、工作分工
市体育局牵头负责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提出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需求及分配建议;申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做好奖补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自评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分配方案审核和预算执行等工作;会同市体育局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对照实施细则,如实、准确、及时报送申报材料,严禁单位虚假、伪造赛事信息,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享受奖励扶持资格。
(二)奖补资金必须专项用于体育服务业发展,确保专款专用。请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运行监控,履行监督责任。
(三)本办法实施期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每两年滚动修订一次,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市体育局联系科室: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8582214)。
附件1
九江市举办电竞赛事补贴申报表
申报单位信息 |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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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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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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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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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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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赛事信息 |
赛事名称 |
赛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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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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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对象 |
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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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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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属地 |
市本级/县(市、区) | |||||
赛事举办和经费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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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体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九江市引进或举(承)办重大体育活动奖励申报表
申报单位信息 |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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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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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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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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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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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赛事信息 |
赛事名称 |
赛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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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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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对象 |
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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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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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属地 |
市本级/县(市、区) | |||||
赛事举办和经费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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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体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