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体育场地对社会开放的相关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9-05-05 16:1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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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5-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26809
- 责任部门:
王先生来电:
咨询体育场地对社会开放的相关补贴政策。
九江市体育局对王先生咨询的问题的回复:
感谢您对九江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免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并不是面向所有的体育场馆。2014年,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了《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已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的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即观众座位数20000个(含20000个)以上的体育场、座位数3000个(含3000个)以上的体育馆、座位数1500个(含1500个)以上的游泳馆(跳水馆),具备申报条件。省级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免低收费开放补助金的申报是继大型体育场馆申报政策的延续和补充。需要重申的是:一是公共体育场馆的产权必须是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二是必须面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三是申报的场馆必须是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否则,不具备二级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