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体育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02 11:39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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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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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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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九江市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九江市体育局2022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机关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九江市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体育局是主管体育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动公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安排各类赛事。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研究制定体育产业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六)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宣传和体育科研工作。

(七)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社团成立、注销的审核。

(八)负责全市健身气功的管理。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群众体育科、训练竞赛科、青少年体育科、体育产业科、机关党总支。

纳入本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一个,九江市体育局,二级预算单位。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2022年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收入总计5,682.0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763.57万元,下降23.7%;本年收入合计5,682.03万元,较2021年减少1452.05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浔南体育公园项目接近完工,资金量减少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682.03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5,682.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682.03万元,较2021年减少1762.05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浔南体育公园项目接近完工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5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不能再有结转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40.13万元,占9.5%;项目支出5,141.89万元,占90.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4.85万元,决算数为5,68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7%。其中: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5.80万元,决算数为3,90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6%,主要原因是:省运会在九江召开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80万元,决算数为19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绩效奖的增加等。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5万元,决算数为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人员的变动等。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44.4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算出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主要原因是:省运会在九江召开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0万元,决算数为1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人员的变动等。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00.4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算出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主要原因是:省运会在九江召开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0.1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35.55万元,较2021年减少93.87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人员的变动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54.31万元,较2021年减少34.95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浔南体育公园项目接近完工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27万元,较2021年减少77.36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绩效奖的变动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1.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新冠疫情等。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59万元,决算数为0.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5万元,下降7.8%,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全年预算为0无法算出百分比,决算数较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全年预算和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单位无此项全年预算和支出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59万元,决算数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5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新冠疫情等。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累计接待4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在举办第十六届省运会期间上级和其他地市体育部门对接参赛事宜和调研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全年预算为中无法算出百分比,决算数较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预算与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全年预算为中无法算出百分比,决算数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预算与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无增减变化,决算数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预算与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3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05万元,降低39.9%,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3.6万元支出、新冠疫情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5.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2.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单位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8.8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对单位2022年度全民健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